以下为可以作为证据的取证方式:
1、照片:
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;
2、录音:
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,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;
3、录像:
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;
4、手机**:
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**,有时候配偶与自己、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**联系,谈到婚外情的问题,这种**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。
但由于**的特点,一是保存比较困难,二是很难直接证明**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,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,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。
但无论如何,这些**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,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。
比如**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,一直未被删除,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,或将手机**固定,经公证机关公证等,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。
5、电子邮件:
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,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,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,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。
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,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,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,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。
6、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:
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,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,保证不再与__发生婚外情关系,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。